中央储备粮新蔡直属库有限公司棠村分公司仓储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央储备粮新蔡直属库有限公司棠村分公司仓储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为豫工程)于2025-08-12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来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粮江阴粮食物流扩建仓储物流设施项目(扩建12万吨立简仓仓储设施项目)土建施工总承包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独立承接过(包括已完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一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滑模工艺钢筋混凝土筒状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已完工业绩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正在施工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投标文件中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至少经建筑设计企业、实施工程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盖章的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扫描件(如有),并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的网页截图和网址链接)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网或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中标结果公告/公示网页截图和网址链接,以上资料须至少有一项能体现钢筋混凝土筒状工程、滑模工艺,如不能体现须另行提供竣工图关键页或业主方出具的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资料。 3.4 信誉要求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被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良信用施工公司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5 项目经理资格 3.5.1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5.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5.3 在投标截止日前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6.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测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或养老保险)证明为准。以上人员在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均不得相互兼职和擅自更换,须提供承诺书; 3.6.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CA电子公章)。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3.6.4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企业因不满足资质规定要求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可以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3.6.5 本次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划分18个标段,根据各标段具体进度分批次招标,同一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标段。同一天发布招标公告的为一个批次,同一投标人在每个批次中最多去参加了1个标段投标,开标过程中发现同一投标人同时投标同一批次中的2个及以上标段,评标时将否决其同批次所有标段投标。如果某批次某标段中标结果公告未发布,该标段中标候选人仍可参与后续批次标段投标;若该中标候选人在后续多个批次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其为先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标段的中标人,同时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放弃中标的标段重新招标。 3.6.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或生成的信用报告。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工期 390 日历天(开工后 240 日历天时提供机电设施的安装作业面),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中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投标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郭龙龙、李青松、刘超、董震中、党欣然、晋金鑫、孟凡瑞、武帅、任清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