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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海尔智家(06690):海外监管公告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股份有限公司关於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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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9 12:16:01

  [HK]海尔智家(06690):海外监管公告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於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原标题:海尔智家:海外监管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於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及工作要求,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4年度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将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 2025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5次会议,对定期报告、分红方案、关联交易、内控情况、审计机构聘任等事宜进行了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海 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 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 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机构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 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额的议 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 公司 2023年度关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海尔智 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海 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 续评估报告》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表决权委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 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关注了公司财务团队在行使财务、会计相关职能方面所需的资源、团队人员的资历及经验等,认为团队具备匹配职能的相应能力,无需要审计委员会特别协调或配备的资源。对公司 2023年年报、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综合考虑投资者回报、公司运营发展等因素制定 2023年度分红方案:以 9,324,143,464股(其中 A股 6,194,581,225股,D股 271,013,973股,H股 2,858,548,2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8.0131元(含税),税前共计派发股利 7,471,472,992.22元(含税),占公司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45.02%。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A股、H股回购方案,以人民币 4.7亿元回购 A股(并注销了前期回购的 54,051,559股,对应金额约 15.0亿元),以港币 0.27亿元回购 H股,一方面传递了公司对整体价值的未来观点,增强股东持股信心,另一方面也继续通过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进一步构建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要求,并实现了对投资者的积极回报,保持了分红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持续审阅年度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认为持续性关联交易得到有效、合规执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事宜,认为不涉及对价支付安排的情况下,公司将优瑾公司、日日顺上海、日日顺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要求,定期听取内控部有关内控审计工作进度的汇报,期间未发生需要特别关注的如财务异常、内控风险等事项;并通过保持与公司内控部门的实时沟通等,有效监督公司内控工作的落实,确保公司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内控部在公司内部有足够资源运作,能够充分行使相关职能,无需要审计委员会促进方能达成的事项。

  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的年审机构为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其年审团队工作人员能够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能够在必要时与审计委员会独立沟通,具有较好的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保证了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实现了定期报告及时、准确披露。

  报告期内,为确保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用为 87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 655万元,内控审计费 223万元),并同意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一年度审计费用;续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用为 38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 374万元,审阅持续关联交易审计费 15万元),并同意支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上一年度审计费用。

  2025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继续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及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汇报。2024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LB Hodgson Impey Cheng Limited, 以下简称“国卫会计师事务所”)(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国卫会计师事务所合称为“年审机构”)为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报告等分别出具了中国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的审计报告。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相应的审计费用。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公司2024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经审计,年审机构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情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以及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了核对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年审机构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卫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能力进行了评估,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2)2024年12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年审机构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计划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计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的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024年,年审机构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不适用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LB Hodgson Impey Cheng Limited,以下简称“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相关情况如下:

  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考虑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具备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所需的专业资格,服务团队分别具备多年为境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拟续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8)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45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6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1)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份。

  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祥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审计收费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综合考量后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87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55万元,内控审计费223万元),较上期费用相同。

  上述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法规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项目成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卫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上的能力进行了评估,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要求,具备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综上,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与内控(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相应的审计费用。